离开西蒙装病静养的院子后,马林就去安排间谍赴法国的事宜了。经过科勒的筛选,最终选择了一个叫约翰的间谍,让其去法国献“投名状”换取爵位。
约翰本是科勒安排在明斯特城的间谍之一,其明面上的职业也很符合马林的要求——明斯特城的大葡萄酒销售商。
因为代理和销售产自勃艮第的高档葡萄酒,所以约翰很受明斯特城的教会大佬们的青睐,并成为康拉德主教的座上宾。毕竟,在明斯特主教国,最有钱的肯定都是些主教和其他教会高层。而这些教会大佬们平时是不喝啤酒的,而是喜欢喝红葡萄酒。他们管喝红葡萄酒叫“喝圣血”,很有宗教仪式感。
而且,这些教会高层都很有钱,自然追求高档葡萄酒。恰好,约翰就是做高档勃艮第葡萄酒的代理和销售的。为了打开销路和趁机接近那些教会高层以套取情报,约翰经常会用高档陈酿葡萄酒作为礼物,送给那些教会大佬。然后,喜爱喝高档红葡萄酒的康拉德主教,就将其引为座上宾,经常邀请他去明斯特大教堂聊天吹牛比。而约翰也非常懂事,每次去都带一瓶高档陈酿红葡萄酒,自然很得康拉德主教欢心。在康拉德主教嗝屁前,约翰已经在康拉德主教的支持下,挤垮了其他几家竞争对手,成为明斯特城最大的葡萄酒商。
约翰虽然没在南明斯特地区担任官职,但他时常出入明斯特大教堂,陪康拉德主教吹牛比,这事明斯特城很多人都知道,经得起查。
而且,约翰葡萄酒商人的身份,对他收购拉菲酒庄也很有帮助。毕竟,若是一个和葡萄酒行业不相干的人忽然要收购一个酒庄,肯定会引人怀疑的。
此外,之所以选择约翰,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——约翰因为经常去勃艮第地区的酒庄去进货,所以会讲法语。而这一点,对于他融入法国贵族圈很有利。
“这家伙可靠吗?”在下决定前,马林问科勒。
“绝对可靠!他是跟我最早的一批间谍之一,为人忠诚。而且,家人也都送给我当人质了。”
“那他去法国,总不能一个人过去吧?”
“没事,假扮他妻子和儿子的,也是我手下的间谍!”科勒自信道。
马林顿时服了——尼玛,妻儿都是假的,也都是间谍,想翻天也不成啊……
就这样,约翰兄就带着间谍假扮的妻儿,趁着康拉德主教死后明斯特城大乱的机会,悄悄离开了明斯特,前往了法国巴黎……
……
“你说什么?有个叫约翰的葡萄酒商要求见我?区区一个商人想见朕就能见?不见!”路易十二不耐烦地挥了挥手。他可是欧洲最强的法兰西王国的国王,是什么人想见就见的?
但侍卫却继续道:
“他说他来自明斯特城,知道几家诸侯进攻北海大公国的原因,并愿意奉上这个机密,换取陛下的赏赐!”
“机密?不是因为北海国军队内乱,几家诸侯想趁机捡便宜?好吧,朕忽然来了兴趣了,叫他进来吧!”
于是,约翰就被带进了王宫,而他名义上的妻儿,则在王宫外面等候。
“参见陛下!”见到法王路易十二后,约翰直接来了个单膝下跪的大礼。
路易十二饶有兴趣地看着他,道:
“你不是我的封臣,为何像我行效忠跪礼?”在欧洲,市民见到国王也不用下跪,只会脱帽弯腰鞠躬。
“因为我正是来投效陛下您的!”约翰用很认真的语气道。
“投效我?可我需要的是有军事作用的骑士,而不是商人。”路易十二不屑道。他可是法国国王,不是什么人阿猫阿狗都收的。
“我知道,但我要说的这个机密,能让陛下您增加很多钱粮。如此,算不算有军事作用?毕竟,打仗是需要很多钱粮的。”
“据我所知,法国人口众多,欧洲第一。若不是因为钱粮不足,陛下即使动用十几万大军都是可以的。可因为粮食不太充足,每次打仗,最多不过三四万人!”约翰自信地说道。
路易十二听到这里,沉默了一会儿。他不得不承认,约翰说的有道理。
法国人口达到了1500万,是英国的5倍之多,比西班牙也多一倍。可是,法国耕地虽多,但粮食产量很低。就算国王路易十二,手里也没多少粮食。
尤其是,法国人引以为傲的法国骑士,粮食消耗更大。因为,战马的粮食消耗,是人的五六倍之多。而每个板甲骑士,要带两匹马出征。所以,一个板甲骑士,包括其两匹马,战时每天至少消耗11个人的粮食(平时不打仗的时候,战马体力消耗少,耗不了那么多粮食,还可以添加些草料。但战时马匹要驮穿着板甲的骑士,体力消耗大,不吃粮食撑不住)。
那么,法国出动一万板甲骑士,每天光是粮食消耗,就能达到11万人的标准……
因此,法国空有那么多的板甲骑士,却不能经常出动。因为,那粮食消耗,能把法王给吃穷了。毕竟,欧洲粮价太贵了……
马林选择使用哥萨克骑兵和东欧蒙古马,也是这个道理。蒙古马耐粗饲,就算战时驮着骑兵冲锋,体力消耗很大,也不用全喂精料,而是主要吃草,然后搭配一些炒黄豆什么的补充营养。所以,抗战时,就算新衣服都穿不起的穷八路,也能拉上不少骑兵。毕竟,蒙古马好养活。要是像娇贵的欧洲马那样,只能喂精料,八路军绝对养不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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