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子一怒,血流漂杵。
天子流血,自然也要有人流血。
长安城的街道,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兵卒占满了。每一条坊道,都布满了铁甲,空气之中,弥散着一股肃杀。
这样的气氛,唤醒了长安城百姓同样的一段记忆。五年前,也是这样一个清冷的夜晚,这座城里发生了同样的事情。
无数兵卒占满街道,像石刻的雕像一样伫立。他们凝望着朱雀大街的尽头,等待着大唐帝国下一任王者的诞生。
现在的皇帝,就是当年的胜者。
可是这次是为什么呢?当今圣上春秋鼎盛,坐拥百万雄兵,四边无人敢犯,又是何人如此大胆,敢于挑衅皇权?
百姓们心中好奇,却没有多少惧怕。
百姓么,谁当皇帝,他们都是百姓。没有一个皇帝会跟百姓计较,别说是换了个皇帝,就算是换了个朝代又如何?这天下泱泱,今儿姓嬴,明儿姓刘,后天姓李,对于一个百姓来说,又有什么分别。
百姓,就像是戏台下的看客。看着台上的人,唱念做打,比比划划。铁打的戏台,流水的戏子,看客还是看客,没人会真个放在心上。
但有些人,他们无法置身事外。因为这些人不是百姓,谁当皇帝,对他们很重要,非常的重要!
……
程咬金吃饱喝足,正要安寝,但右眼皮一直跳,搅闹得他睡不着觉。坐起来,皎洁的月光映入室内,照的一片通明。他的两把板斧,挂在墙壁的架子上,在月光的映衬下,除了斧刃,其余的部位像是落了一层灰。
程咬金披上衣服,把斧子从架子上拿下来,轻轻擦拭了一下。若他的记忆没有出错,这把斧子已经有五年没有饮血了。上一次死在斧下之人,是李元吉手下的一名校尉,在那个血色的夜晚,他为了解救困在重围之中的李世民,把那人劈成了两段。
“老伙计,我知你心意,可是……我已老了,也不知,此生还有没有机会再与你征战沙场——”
程咬金喃喃自语,话音未落,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。程咬金横眉竖目,拎着斧子来到院中,喝道:“出了什么事,人呢?来人!”
管家匆匆跑进来,高喊道:“公爷,陛下有旨到!”
入夜来旨,程咬金心知必不是小事,立刻道:“速请!”
韦福来到院中,来不及施礼,道:“禀宿国公,陛下城外山谷遇刺负伤,传旨国公领兵护驾!”
程咬金蹙眉道:“你是何人,有何信物?”
“属下内务府锦衣卫,信物在此。”韦福从袖中拿出一块玉佩,这是李世民随身之物,程咬金接过手中,仔细辨识了一番,又问道:“陛下在哪里,行刺者可伏诛?”
“陛下在城南逍遥谷养病,贼人趁虚而入,幸有逐鹿侯拼死相护,才得以周全。贼共十人,四死六伤,现正在审讯。”
“逐鹿侯?李牧?”程咬金皱眉寻思了一下,哼了一声,道:“这小子好厚的脸皮,明明是找他的,陛下遭了误伤,还成了他拼死相护了!罢,事已至此,怎少的了我老程——家将何在?!”
管家、门房等听到这话,抬手撕掉了外袍,露出里头的皮甲来,梗着脖子吼道:“末将在此!”
“擂鼓,点兵,出城护驾!”
“遵令!”
二人像是打了鸡血似的狂奔而出,程咬金看向韦福,道:“你只来我这儿传令么?陛下还有其他旨意么?”
“回国公,还有一份旨意是给侯大将军的。”
“侯君集……”程咬金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,道:“去吧,我派一队亲卫护你,不要误事。”
“谢国公!”韦福行礼告退,程咬金掂了掂手里的斧子,抬头看了眼挂在高空的月亮,也不知是不是眼花了,清冷的月色不知何时竟映出了一道红边。
……
韦福带着程咬金的亲卫出来,急奔到了朱雀大街,他假装忽然想起一件要事,把传令的事情交给了程咬金的亲卫,自己则脱离开来,施展出轻功,穿房跃脊,来到了王鸥的宅邸。
今夜不知怎么,往日早早就睡的胖达,怎么也哄不睡。王鸥因此烦恼,就在这时候,韦福来了。王鸥不想让胖达看到韦福,隔着门,问道:“又出了什么事?”
“禀告圣女,皇帝遇刺!”
王鸥的心登时揪了起来,他知道李世民去了山谷。下午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出城的时候,有眼线来报给了她。皇帝在山谷遇刺,岂不是说李牧也有危险?
王鸥急声问道:“逐鹿侯如何?”
“侯爷无恙,皇帝手腕负伤。”
王鸥这才松了口气。
隔着门,韦福也不知王鸥是什么反应,只好把自己看到的一切,完完全全地复述了一遍。
王鸥一遍抚摸着胖达的毛,一边听韦福的叙述,眼眸之中的冷色渐浓,浑身散发着一股清冷的气息。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是,她的瞳孔竟然变了形状,三分不像人眼,七分倒像是蛇眼,胖达瞧见了这一幕,吓得把脑袋拱进了被子里,再也不敢露头了。
“你是说,刺杀皇帝本是假,刺杀我的夫君才是真么?”
韦福咽了口口水,小心翼翼答道:“属下,猜、猜测。”
屋里沉默良久,忽然,韦福听见了一丝极小的声响,他下意识寻找声音的来处,赫然发现,从房梁上游下一条约两寸长的小黑蛇,它是那样的黑,如夜一般的颜色,完美的隐藏其中,若不仔细盯着看,根本发现不了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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