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郡,华盛顿。
天一的书店,依然在偏僻的小街上营业。
之前辗转过几座城市,办了些事情,五月二十三日,这是他来此地的第二天。
一种令人沮丧、厌恶、恼火、抓狂的状况,正在发生着。
书店里居然来了很多客人……
男人、女人、孩子、老人……这一切太可怕了,太让人始料未及了,天一真想在办公桌上架起一挺机枪对店里进行扫射。
“老板,我想借这本书。”一个看上去挺和蔼的老人来到天一面前说道。
“这儿不是图书馆,你可以买走。”
“那多少钱?”
“看着给吧……”
老人愣了几秒:“对不起,你说什么?”
天一从自己兜儿里掏出一把零钱拍在桌上,“够不够?我就这么多了。”
“嗯……老板……我是买书,不是卖……”
天一把钱塞进老人手里,把书也塞进老人手里,“门在那儿,我建议你出去的时候把它关上。”
老人刚走,又来一位带着小男孩儿的大婶,“老板,你这儿有没有……”
“没有。”天一还没等对方把话说完,就打断道。
“我还没问是什么呢。”
“什么都没有。”
“我看倒是有个混蛋坐在那儿。”大婶开始骂街。
天一喝着咖啡,看都不看对方:“你想得美,要我也不给。”
大婶气恼地带着孩子离开了,还教育她儿子道:“克利斯,看到没有,你要是再不好好学习,长大以后也会混成那种混球的德行……”
天一对此充耳不闻,他此刻只希望那帮在书店里徘徊着的家伙全部从眼前消失。
但更讨厌的家伙来了,几个看打扮就是小混混的人走进了书店,来到天一的办公桌前便道:“嘿,伙计,我在这条街上好像没见过你。”
“你想收保护费吗?”天一直截了当地问道。
那三人面面相觑,然后中间那人冷笑:“哈!是的,杂碎,所以你最好放聪明些,这附近的警察……”他正预备长篇大论一番,内容是自己有如何如何的手段来让天一的书店玩儿完。
而天一的左手在这时伸到了桌子底下,那三人一惊,都以为天一要拿出枪之类的东西,他们的手都摸到了弹簧刀和手枪上,准备动手。店里的其他客人见状,有反应快的已猫着腰悄悄往店外面跑了。
谁知,天一竟从桌子底下,拿上来一桶一加仑装的汽油。
接着,他右手打开了抽屉,那三个混混又是一惊,不过这回,天一拿出来的,是一盒火柴。
“你们所需要的就是……时间、汽油、火柴。”天一说道:“鉴于油价上涨比较严重,我只剩这点儿了,你们出去绕着店浇,弄得稍微均匀一点,放心,这儿全是书,肯定能烧掉。”他若无其事地继续喝咖啡:“愣着干嘛?不明白我的意思吗?我口袋里最后的零钱刚才花完了。”
“混蛋,你敢耍我们是吗?哈?!”一名混混抓着天一的领口把他提了起来。
“还来这招……所以说我的领口总是皱巴巴的……”天一无奈地叹息:“好吧好吧……你们有谁知道离这儿最近的养猪场在哪儿吗?”
“挺会玩儿啊。”这时顾问正好从外面走进店里,赌蛇跟在他的身后,两人看到这一幕,皆是若无其事的模样。
“各位请回吧,今天的营业恐怕得结束了。”顾问道了这么一句。
店里的客人本就溜得差不多了,见状便顺势闪得一干二净。
“嘿!嘿!瞧瞧瞧瞧,他还有帮手。”
“唔……我可真害怕,哈哈哈哈。”
“这儿可是我们骷髅帮的地盘儿,你们最好放明白一点儿。”
这就是混混们的习性,虚张声势,仗势欺人。其实他们内心往往是贼人胆虚,很少敢单独行动,只有人多并带上器械的时候,他们才有胆量充硬汉,一旦落单,可能连个一般的上班族或学生都打不过,被揍了也只能撂狠话,纠集人马再去报复。这样摸爬滚打个把年头,有个别心狠手黑的,就能上位,然后去收一些和他当年一样的家伙做小弟,他就脱离了混混行业,成了大哥,如此循环往复,构成了最基层的集团犯罪网络。
天一并不讨厌这些人,他只是觉得悲哀,仅此而已。
见老板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,赌蛇知道,天一不屑于、或者是懒得亲自动手,所以,只能由他代劳了。
三步并作两步, 走到一个书架旁,也不知触发了个什么开关,书店的橱窗和门的玻璃,都被钢板封了起来,店里变得漆黑一片,不过短短一秒后,灯光便亮了起来。
赌蛇道:“老规矩吗?”
天一的领口已经被松开了,他瘫坐在沙发椅中,打着哈欠道:“刚来一天,弃尸地点不太好找,打晕扔出去算了。”
看到屋外钢板降下来这种阵势,三名混混就感到不对了,在这小黑屋中,惨白的灯光下,再看赌蛇的那张脸,这位大哥横看竖看都像杀手……
“别……别过来……”中间那名混混拿起手枪,指着赌蛇,另外两人也掏出了刀子。
赌蛇迈着平稳的步伐,朝前走去,“你这样横着举枪,虽然是有些街头痞子份儿的,但开火后弹出的弹壳可能会插爆你自己的眼睛。”他说话间,突然跨出一步,如同缩地般瞬间来到了对方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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